工會會員除名及所繳福利金是否發還 發文機關:內政部發文字號:內政部48.3.24.台內勞字第04046號函發文日期:民國48年3月24日 查關於工會會員之除名本部曾於三十九年十月十四日及四十年八月二十五日先後以臺內勞字第四四三九、四二八七號代電核示在案,至工人離職職工福利金應否退還問題,亦經本部於四十一年一月三日以臺內勞字第九三0九號代電核示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