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能源廢料裝設勞動合作社性質特殊,應先報經原子能委員會核准 發文機關:內政部發文字號:內政部79.5.29.台內社字第807375號函發文日期:民國79年5月29日 臺北縣石化能源廢料裝設勞動合作社函報成立登記一案,因經營業務性質特殊,主管機關應先查明其是否業依原子能法第五條第二項之規定,報經原子能委員會核准後再行核辦。(內政部79.5.29.臺內社字第八0七三七五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