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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釋復粉塵危害預防標準第二十三條規定粉塵作業管理員資格 發文機關:內政部
    發文字號:內政部 70.11.16. 台內勞字第54074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70年11月16日
    粉塵作業管理員係指經粉塵作業專門訓練合格者,在勞工安全衛生訓練規則指定納入訓練前
    得由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暫行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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