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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辦理97年度技術士技能檢定即測即評學科測試行政等工作業務之受委託單位及期間
發文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發文字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97.01.22.勞中一字第0970100018號
發文日期:民國97年1月22日 主旨:公告本會自97年 1月 1日至97年12月31日期間,委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
會辦理「97年度技術士技能檢定即測即評學科測試行政等工作」業務。
依據:職業訓練法第31條及行政程序法第16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