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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指定辦理「98年度技術士技能檢定即測即評即發證等學科測試有關工作」業務之受委託
單位及期間
發文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發文字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98.01.14. 勞中一字第0980100017號
發文日期:民國98年1月14日 主旨:公告本會中部辦公室自97年12月31日至98年12月31日期間,委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
腦技能基金會辦理「98年度技術士技能檢定即測即評即發證等學科測試有關工作」業
務。
依據:職業訓練法第15條第 2項及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第12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