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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新增「九十八年度委託(任)辦理即測即評即發證技術士技能檢定單位」
發文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發文字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98.10.01. 勞中一字第0980100368號
發文日期:民國98年10月1日 主旨:公告本會「九十八年度委託(任)辦理即測即評即發證技術士技能檢定單 位(新增
部分)」(如附件)。
依據:職業訓練法第三十一條及行政程序法第十五條規定辦理。
附件: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98年度委託(任)辦理即測即評即發證技術
士技能檢定單位(新增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