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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依職業訓練法第31條規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公告辦理 100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報名、 學科測試及入闈印製試題等試務工作之單位 發文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發文字號: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99.11.12. 勞中三字第0990302196號
    發文日期:民國99年11月12日
    主旨:公告本會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月十九日至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委託財團法
       人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基金會辦理 100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報名、學科測試及
       入闈印製試題等試務工作。
    依據:
     一、職業訓練法第三十一條第二項。
     二、行政程序法第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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