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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託新系環境技術有限公司辦理「臺南縣政府水污染查證權限委託契約書」工作事項 發文機關:臺南縣政府
    發文字號:臺南縣政府 95.12.01. 府環稽字第0950256949號
    發文日期:民國95年12月1日
    主旨:公告委託新系環境技術有限公司辦理「臺南縣政府水污染查證權限委託契約書」工作
       事項,自行政委託公告後開始執行至中華民國 96 年 4 月 7日止。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5 條第 2 項及第 16 條第 1 項、第 2 項以及水污染防治法第 2
       6 條暨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 9 條之 1 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95 年 11 月 2 
       日環署水字第 0950087091A號函規定。
    公告事項:
     一、委託新系環境技術有限公司執行臺南縣政府水污染查證權限委託契約書(如附件)訂
       定之工作事項。該公司所在地:臺南縣新營市復興路620 巷 15 弄 18 號 4 樓;聯
       絡電話:06-6571196。
     二、該公司執行本府委託查證工作成效不彰或涉及不法有損縣府名譽,經本府同意終止委
       託,得逕行公告終止行政委託。
     三、對本公告如有疑問請洽本縣環境保護局環境稽查課,聯絡電話:06- 6572916-701 或
        06-6569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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