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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委託財團法人崑山科技大學等機構執行水污染查證工作 發文機關:臺南縣政府
    發文字號:臺南縣政府 96.04.12. 府環水字第0960058014號
    發文日期:民國96年4月12日
    主旨:公告委託財團法人崑山科技大學、財團法人私立長榮大學、臺南縣七股鄉龍山社區發
       展協會、臺南縣北門鄉玉湖社區發展協會、臺南縣後壁鄉後部社區發展協會、臺南縣
       白河鎮蓮潭社區發展協會執行水污染防治法第 26 條第 1 項所為查證工作。
    依據:
     一、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第 2 項。
     二、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 9 條之 1。
    公告事項:
     一、本府因辦理水污染查證業務需要,特委託財團法人崑山科技大學、財團法人私立長榮
       大學、臺南縣七股鄉龍山社區發展協會、臺南縣北門鄉玉湖社區發展協會、臺南縣後
       壁鄉後部社區發展協會、臺南縣白河鎮蓮潭社區發展協會、執行水污染防治法第 26 
       條第 1 項所為查證工作。
     二、依前項規定,派員攜帶證明文件進入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或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
       場所,為下列各項查證工作:
      (一)檢查污染物來源及廢(污)水處理、排放情形。
      (二)索取有關資料。
      (三)採樣、流量測定及有關廢(污)水處理、排放情形之攝影。
     三、執行範圍為臺南縣轄行政區域範圍內。
     四、執行日期自本公告生效日起至中華民國 96 年 12 月 31 日止。
     五、對本公告如有疑問,請洽本縣環境保護局水質及土壤管理課,地址:
       新營市長營路 2 段 78 號,電話:(06)6572916 轉 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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