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公告修正「水中酚類化合物檢測方法-氣相層析儀/火焰離子化偵測器,電子捕捉偵 測器法(NIEA W522.51C)」等三項環境檢測方法之名稱如附表,自中華民國一百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生效。 發文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100.12.15. 環署檢字第1000110054號
    發文日期:民國100年12月15日
    主旨:公告修正「水中酚類化合物檢測方法-氣相層析儀/火焰離子化偵測器,電子捕捉偵 測器法(NIEA W522.51C)」等三項環境檢測方法之名稱如附表,自中華民國一百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生效。 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八條、海洋污染防治法第九條第三項、飲用水管理條例第十二條 之一第三項及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十條第三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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