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外住、旅行人口登記聯單」為暫住人口行止登記性質,係動態註記,非戶籍資料,不宜 視為其在我國境內設有居所或住所。 發文機關: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
    發文字號: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71.8.3. 仁局字第1048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7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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