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份有限公司違反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案函及處分書公示送達 發文機關: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發文字號: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89.03.06. (八九)公參字第00793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89年3月6日
    受文者:○○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主旨:貴公司因違反依據行為時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三條第二項規定所訂之 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規定,經本會八十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第四二 0次委員會議決議處分,茲檢送處分書及英文說明各乙份,請查照 。 說明:貴公司依處分書應繳納之罰鍰新臺幣三十萬元,應於文到三十日內 ,以郵政劃撥帳號「一六一二八六三六」戶名「行政院公平交易委 員會」撥付本會,或逕向本會(地址:臺北市濟南路一段二之二號 十二樓)秘書室繳納;逾期拒不繳納者,即依公平交易法第四十四 條規定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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