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慕達商○○與美商○○結合許可案 發文機關: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發文字號: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90.12.07. (九十)公貳字第9013782-002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90年12月7日
    主旨:貴公司依公平交易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申請結合乙案,業 經本會九十年十二月六日第五二六次委員會議決議通過,准予結合 ,茲檢送許可決定書乙份,請 查照。 說明:復 貴公司九十年十月三日事業結合申請書。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