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託各職訓機構、公私立技職學校、專業團體、公民營事業單位等專案辦理技術士技能檢定 學科、術科測驗等試務性工作,不適用政府採購法 發文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發文字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88.09.07. (88)工程企字第8813875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88年9月7日
    主旨:貴局委託各職訓機構、公私立技職學校、專業團體、公民營事業單位等專案辦理技術 士技能檢定學科、術科測驗等試務性工作,不適用政府採購法,復請 查照。 說明: 一、復 貴局八十八年六月二日八十八職檢字第0一0二六四號暨七月十四日八十八職檢 字第0一三八0七號二函。 二、貴局委託辦理技術士技能檢定學科、術科測驗等試務性工作,係依據「職業訓練法」 及「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進行,並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辦理技 能檢定學、術科測驗工作酬勞支付標準表」核撥受託單位監考等經費,由受託單位檢 據向 貴局核銷,受託單位並未另外獲得對價報酬。另委託對象之選定,其場地及機 具設備,依前揭辦法第十七條規定,須經中央主管機關評鑑合格;其監評人員,依同 辦法第十八條規定,須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舉辦之評審研習合格,並不妨礙競爭機制。 綜上, 貴局依上開作業規定委託辦理技術士技能檢定學科、術科測驗等試務性工作 ,不適用政府採購法。 正本: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副本:本會法規會、申訴會、企劃處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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