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檢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95年3月14日「研商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屬國 民小學某一金額以上之採購,統由各該政府專責單位辦理之可行性」會議 紀錄乙份 發文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發文字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95.03.21. 工程企字第09500099430號
    發文日期:民國95年3月21日
    主旨:檢送本會 95年3月14日「研商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屬國民小學某一 金額以上之採購,統由各該政府專責單位辦理之可行性」會議紀錄 乙份,請查照。 正本:審計部、教育部、臺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各縣市政府副本:本 會謝副主任委員室、技術處、工程管理處(均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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