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辦理「老舊校舍整建計畫–國立高中職」,其中國立中興高中圖書館西側教室暨行政大樓興 建工程等 6案如採統包方式辦理,是否需將規劃設計圖說及概算送本會審查及其送審時機為 何一案 發文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發文字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95.07.07. 工程企字第09500224950號
    發文日期:民國95年7月7日
    主旨:貴部函詢辦理「老舊校舍整建計畫–國立高中職」,其中國立中興高中圖書館西側教 室暨行政大樓興建工程等 6案如採統包方式辦理,是否需將規劃設計圖說及概算送本 會審查及其送審時機為何一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復 貴部95年 6月13日部授教中(二)字第 0950508475號函。 二、依「政府公共工程計畫與經費審議作業要點」第八點第一款規定,經行政院同意辦理 之新興公共工程計畫,應及早展開綜合規劃,提出約百分之三十之規劃設計必要圖說 、總工程建造經費概算等書圖資料函送本會審議,其意旨為覈實公共工程計畫之總工 程建造經費。本案如來文所述,預定於95年 5– 6月完成技術顧問廠商甄選,約 1– 2個月內完成基本設計後送 貴部營建工程審議委員會審查,年底前辦理統包商甄選 ,鑑於本案統包商係於完成基本設計後方進行甄選,故請 貴部依本會95年 5月19日 工程企字第 09500186800號函送之「統包作業須知」於完成基本設計,據以撰寫機關 需求書,並納入統包實施辦法第 6條規定內容及細部設計審查事項、權責與所需時程 後,依上開要點第八點第四款完成必要圖說、總工程建造經費概算、基本資料表等書 圖資料,於統包案招標前提送本會辦理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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