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休職人員復職後休假年資計算疑義 發文機關:考試院
    發文字號:考試院 46.01.01. (46)臺試秘一字第0842號函(三)
    發文日期:民國46年1月1日
    休職人員休假年資已中斷,復職後自復職之日起,重新計算年資。( 考試院 46.01.01. (46)臺試秘一字第0八四二號函(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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