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職員應不得參與各項選任人員之助選 發文機關:財政部
    發文字號:財政部75.12.23. 台財融字第7583932號
    發文日期:民國75年12月23日
    本部六十八年二月廿四日台財錢第一一八五六號函所指「選任人員」係指信用合作社社員代 表暨理監事而言,並不包括公職選任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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