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融資融券擔保品之處分暫改為限價委託 發文機關: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
    發文字號: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76.11.4.(76)台財證(三)字第7806號
    發文日期:民國76年11月4日
    主旨:貴公司所報自十月二十七日起,融資融券擔保品之處分,建議暫改為限價委託申報至 恢復市價委託時為止乙案,准予備查,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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