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統一規定買賣成交單全面填列身分證號碼 發文機關:財政部
    發文字號:財政部76.11.24.(七六)臺財證(二)字第7327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76年11月24日
    說明: 一、關於股東辦理股票過戶,其過戶申請書背面交割章日期與買進報告書日期如有不符, 是否准予過戶一案,經綜合各方意見,本會將於重新修訂「發行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時,再行辦理。 二、為便利股票過戶,兼顧股東權益,擬統一規定於買賣成交單(買進報告書)全面填列 身分證號碼一案,本會已洽臺北市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同意辦理。(財政部76.11.24. (七六)臺財證(二)字第七三二七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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