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平交易委員會依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七條請求銀行提供涉案帳戶往來資料符合銀行法第四十 八條第二項所稱之其他法律另有規定 發文機關:財政部
    發文字號:財政部 86.05.06. 臺財融字第86620941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86年5月6日
    主旨: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依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七條,請求銀行提供涉案帳戶往來資料, 符合銀行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所稱之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復請查照。 說明:依據 貴廳八十六年四月十日八六財二字第四四三七八號函。(財政部86.05.06. 臺 財融字第八六六二0九四一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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