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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存放中央銀行之準備金利率自 100.04.20起,活期性存款利率調整為年息0.233%,
定期性存款利率調整為年息1.043%,外資活期存款之準備金乙戶金額,不給付利息
發文機關:中央銀行
發文字號:中央銀行 100.04.18. 臺央業字第10000204338號
發文日期:民國100年4月18日 主旨:有關金融機構存放本行之準備金乙戶(應提法定準備額之 55%)利率,調整如說明, 請 查照。 說明: 一、自本( 100)年 4月20日起,源自活期性存款部分調整為年息0.233%,源自定期性存 款部分調整為年息1.043%。 二、有關源自外資活期存款之準備金乙戶金額,仍依據本行99年30日台央業字第 0990062 027 號函規定,全部不給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