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台南縣政府所詢購買投資型保險是否適用消費者保護法乙案 發文機關: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發文字號: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95.06.12. 保局三字第09502047370號
    發文日期:民國95年6月12日
    主旨:有關台南縣政府所詢購買投資型保險是否適用消費者保護法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 照。 說明: 一、依據 貴會95年 3月14日消保法字第0950002201號函辦理。 二、「投資型保險商品」除具一般保險性質外,復兼為投資工具,其性質仍為「保險」, 屬一般消費案件,故仍有消費者保護法之適用。三、另曾○○君○○保險經紀人(股 )公司保險爭議乙案,據統○○聯人壽保險(股)公司查告,因雙方對於招攬當時是 否已就該保單「應扣費用」及「可能投資風險」明確告知並無共識,在無新事證下尚 難同意曾君所請。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