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於金龍湖閘門排水之相關疑義一案 發文機關:經濟部水資源局
    發文字號:經濟部水資源局 90.09.20. (90) 經水資三字第09222291770號
    發文日期:民國90年9月20日
    主旨:關於 貴署查詢金龍湖閘門排水之相關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 貴署九十年八月十三日士檢榮廉九0他000二四八字第一八八二八號函。 二、就 貴署查詢事項答復如下: (一)「金龍湖是否屬於本局所列管之水庫?若非水庫,該胡之性質名稱為何?」: 依七星農田水利會提供資料,金龍湖原名匠頭埤,係清朝時期黃神智、黃溫仲父 子集資,清疏湖內泥砂,並將泥砂堆積於南岸形成該埤,以供應社后地區灌溉用 水;日據時代由「七星水利組合(即七星農田水利會前身)」管理經營,民國三 十四年台灣光復後,該埤繼續由七星農田水利會管理迄今。金龍湖因壩高未達三 公尺,並不符合水利法第三條及水利法施行細則第九條所稱蓄水之規定。 (二)「本局所列管之水庫須有何條件?所列管水庫之功能為何?」: 構成水庫之要件除堰壩高度及蓄水容量外,亦包含潰壩之災害潛勢及其功能等。 另水庫之功能可分為發電、灌溉、公共給水(民生及工業用水)、防洪及觀光等 。 (三)「水庫排水時,是否有相關應行注意事項?」: 水庫如有水門者,須依水利法第四十八條訂定「水門啟用之標準、時間及方法」 ,該標準、時間及方法中除規定水門開啟之時機及步驟外,若有影響下游河道中 活動民眾之安全時,開啟水門應事先通知當地地方政府或警察機關,並發佈排洪 警報,通知民眾注意及疏散,以維護民眾安全。 (四)「本局所列管水庫中閘門開啟方式,是否有以手動搖桿方式開啟。」: 經查部分小型水庫(如嘉南農田水利會所轄內埔子、虎頭埤水庫)之取水閘門仍 使用手動搖桿方式開啟。 (五)「金龍湖是否屬水利法第三條及水利法施行細則第九條所規定之水庫?」: 水利法第三條及水利法施行細則第九條所稱蓄水,係指在地面上或地面下建造蓄 水高度或深度超過三公尺以上之「堰壩」,金龍湖並不符合此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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