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水質水量保護區土地受限補償金申請書格式 發文機關:經濟部
    發文字號:經濟部 95.11.14. 經水字第09504606920號
    發文日期:民國95年11月14日
    主旨:公告水質水量保護區土地受限補償金申請書格式。 依據:水質水量保護區土地受限補償金發放標準第 5條第 7項訂定。 公告事項: 一、公告之「水質水量保護區土地受限補償金申請書格式」包含申請書、填表說明書、申 請人清冊表、相關權利人清冊表。 二、「水質水量保護區土地受限補償金申請書格式」得於經濟部水利署網站\水利櫥窗\ 水源保育與回饋費徵收業務網站」中下載(網址:http://welfare.wra.gov.tw/publ icize/2-1.htm ),或向經濟部水利署與各鄉(鎮、市、區)公所索取。 附件:水質水量保護區土地受限補償金申請書填表說明 一、本申請書應由位於水質水量保護區內限制使用之土地,並於申請受限補償之日土地登 記簿記載之土地所有權人,向當地鄉(鎮、市、區)公所提出土地受限補償申請。如 申請土地受限補償之土地為共有者,應由全體共有人共同申請之。如申請人超過 1名 時,於「土地所有權人」一欄中填寫「○○○等○人」(例:王大明等 7人)。其他 共有人資料請填寫至申請人清冊,並簽名蓋章(如附件 1, 1份 5人),並於備註欄 註明張數,與申請書裝訂。 如申請人超過 5人時,得於全體申請人中選定 1-5人為代表人,並由全體申請人親自 簽名蓋章書立「共同申請代表人選定書」(如附件 2),於申請時一併提出,並由該 代表人協助鄉鎮市公所聯繫其他共有人或他項權利人。申請人如委任申請人以外之第 三人為代理人,代其提出土地受限補償之申請者,應檢附土地所有人之委任書(如附 件 3)。 申請人提出土地受限補償之申請時,應檢具下列文件: (一)土地所有權人身分證明文件。 (二)最近 1個月內地政機關核發之土地登記謄本。 (三)受限土地位於都市計畫內者,應另提出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但土地登記謄本已 有記載者,免附。 (四)其他必要文件。 前項第三款及第四款文件,得以政府機關電腦查明處理者,免附。 二、本申請書之填寫,應依據下列方式為之: (一)「公告土地現值」以提出申請日之當期公告土地現值。 備註:發放土地受限補償金之計算,以水質水量保護區土地受限補償行政契約締 結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基準(依據水質水量保護區土地受限補償金發放標準 第 3條第 2項規定)。 (二)「土地面積」為土地登記簿記載之面積,且以位於水質水量保護區範圍內面積計 之。 (三)黑色粗線體框有「都市土地」與「非都市土地」兩種選項,由承辦人請就該申請 補償土地性質擇一勾選。 備註:可向當地地政事務所查詢是否位於都市計畫所公告之土地。 (四)「土地使用分區」為依土地登記謄本所載土地使用分區依實填寫。 (五)受限土地係為「都市土地」時,就申請書上所載自來水法第11條第 1項第 6款至 第 8款的項目,依受限的事實,勾選受限之項目。(可複選) (六)受限土地係為「非都市土地」時,勾選該土地於土地登記謄本上所記載使用地類 別種類。(不可複選) (七)「土地受限補償金係數」依申請受限補償土地之類型而有所不同,說明如下: 1.屬於非都市土地者,因自來水法第11條第 1項第 6款至 8款而受限制或禁止使 用者,其土地受限補償金係數詳如下面之附表: 附表水質水量保護區非都市土地受限補償金係數表 註:使用地類別係數依據「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 3條18種用地編定類 別分類,除附表所述 6種用地外,餘12種使用地類別土地受限補償係數為 0。 2.屬於都市土地者,因自來水法第11條第 1項第 6款至 8款而受限制或禁止使用 者,依下列各款定其土地受限補償金係數: (1)受一款之限制或禁止:2% (2)受二款之限制或禁止:4% (3)受三款之限制或禁止:6% (八)「相關權利人」為土地登記簿記載之他項權利人,勾選擁有之權利項目。如填寫 『相關權利人』超過 1人時,其他權利人資料請填寫至相關權利人清冊(附件 4 , 1份 5人)表格中,並於備註欄註明張數,與申請書裝訂。 (九)備註欄中應註明附件內容及附件張數或其他應注意事項。 三、水質水量保護區所在鄉(鎮、市、區)公所於收受土地受限補償之申請後,應納入年 度水源與回饋計畫,並於計畫核定後,辦理受理締結行政契約公告、查核、締結行政 契約及發給補償金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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