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變更鹽水溪(自豐化橋起至新南北寮橋河段)之河川區域,經劃入河川區域內土地,應依水 利法及河川管理辦法限制使用 (原臺灣省政府81.07.04(81)府建水字第166569號公告之鹽水溪河川圖籍第44至47、50至 54、56、58至60及63至80號計31張不予適用) (原經濟部91.10.23經授水字第 09120214460號公告之鹽水溪河川圖籍第48、49、55、57號 計 4張不予適用) (原經濟部97.09.03經授水字第 09720206760號公告之鹽水溪河川圖籍第43號計 1張不予適 用) 發文機關:經濟部
    發文字號:經濟部 98.06.12. 經授水字第09820206060號
    發文日期:民國98年6月12日
    主旨:公告變更鹽水溪(自豐化橋起至新南北寮橋河段)之河川區域。 依據:河川管理辦法第 7條第 1項。 公告事項: 一、公告變更鹽水溪(自豐化橋起至新南北寮橋河段)之河川區域,其河川圖籍第43至60 及63至80計36張等。 二、原台灣省政府81年 7月 4日八一府建水字第166569號公告之鹽水溪河川圖籍第44至47 、50至54、56、58至60及63至80號計31張作廢、原經濟部91年10月23日經授水字第 0 9120214460號公告之鹽水溪河川圖籍第48、49、55、57號計 4張作廢及原經濟部97年 9月 3日經授水字第 09720206760號公告之鹽水溪河川圖籍第43號計 1張作廢。 三、本公告圖籍存置台南縣政府及本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備閱。 四、公告劃入河川區域內之土地,應依水利法及河川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限制使用;前經劃 入河川區域並於本次劃出之土地,解除河川區域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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