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據水利法第82條及排水管理辦法第 4條,公告彰化縣管區域排水石笱排水支線、舊東山排 水分線、麻剪溝排水分線、安東二排排水支線、花壇排水支線等堤防預定線 發文機關:經濟部
    發文字號:經濟部 98.07.22. 經授水字第09820208040號
    發文日期:民國98年7月22日
    主旨:公告彰化縣管區域排水「石笱排水支線、舊東山排水分線、麻剪溝排水分線、安東二 排排水支線、花壇排水支線等堤防預定線(用地範圍)」。 依據:水利法第82條及排水管理辦法第 4條。 公告事項: 一、 (一)石笱排水支線堤防預定線(用地範圍),其圖籍為第46~93號。 (二)舊東山排水分線堤防預定線(用地範圍),其圖籍為第 1~12號。 (三)麻剪溝排水分線堤防預定線(用地範圍),其圖籍為第 1~18號。 (四)安東二排排水支線堤防預定線(用地範圍),其圖籍為第 1~14號。 (五)花壇排水支線堤防預定線(用地範圍),其圖籍為第 1 ~14號。 二、本公告之圖籍資料由彰化縣政府陳列以供公開閱覽,各利害關係人可逕行至該府查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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