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公告局部變更後龍溪福基段右岸堤防部分河段河川區域。 發文機關:經濟部
    發文字號:經濟部 100.05.31. 經授水字第10020205690號
    發文日期:民國100年5月31日
    主旨:公告局部變更後龍溪福基段右岸堤防部分河段河川區域。 依據:河川管理辦法第 7條第 1項。 公告事項: 一、公告局部變更後龍溪福基段右岸堤防(0K+ 000至0K+ 990河段)河川區域,其河川 圖籍為第92、93、98號計 3張。 二、原本部99年11月25日經授水字第 09920214140號公告後龍溪河川圖籍第92、93、98號 計 3張作廢。 三、本公告圖籍存置苗栗縣政府及本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備閱。 四、公告劃入河川區域內之公私有土地,應依水利法及河川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限制使用; 前經劃入河川區域並於本次劃出之公私有土地解除河川區域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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