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公告變更朴子溪水系牛稠溪支流阿拔泉溪、白樹腳溪、獅子頭溪等部分河段河川區域 。 發文機關:經濟部
    發文字號:經濟部 100.07.22. 經授水字第10020208180號
    發文日期:民國100年7月22日
    主旨:公告變更朴子溪水系牛稠溪支流阿拔泉溪、白樹腳溪、獅子頭溪等部分河段河川區域 。 依據:河川管理辦法第 7條第 1項。 公告事項: 一、朴子溪水系牛稠溪支流阿拔泉溪、白樹腳溪、獅子頭溪河川界點以上河道係依本部與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8年 3月30日經水字第 09804601320號及農水保字第0981845793號 會銜公告之位置區分河川與野溪,河川界點以上至源頭為「野溪」,非屬河川,爰解 除河川區域。二、公告局部變更阿拔泉溪(自善感橋左岸至右岸河段)河川區域,其 河川圖籍為第 3、 4號計 2張;白樹腳溪(自光明橋左岸至右岸河段)河川區域,其 河川圖籍為第 1、 3號計 2張;獅子頭溪(自鄉村橋左岸至右岸河段)河川區域,其 河川圖籍為第 171號計 1張。 三、原公告阿拔泉溪河川圖籍第 3~ 6號計 4張;白樹腳溪河川圖籍第 1、 3~ 7號計 6 張;獅子頭溪河川圖籍第 171~ 173號計 3張等均作廢。 四、本公告圖籍存置嘉義縣政府及本部水利署第五河川局備閱。 五、公告劃入河川區域內之公私有土地,應依水利法及河川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限制使用; 前經劃入河川區域並於本次劃出之公私有土地解除河川區域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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