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公告局部變更秀姑巒溪水系秀姑巒溪明里一號堤防(左岸)、富源溪北崗堤防(左岸 )及瑞美堤防(右岸)等部分河段河川區域。 發文機關:經濟部
    發文字號:經濟部 100.10.25. 經授水字第10020212770號
    發文日期:民國100年10月25日
    主旨:公告局部變更秀姑巒溪水系秀姑巒溪明里一號堤防(左岸)、富源溪北崗堤防(左岸 )及瑞美堤防(右岸)等部分河段河川區域。 依據:依據河川管理辦法第 7條第 1項。 公告事項: 一、公告局部變更秀姑巒溪水系秀姑巒溪明里一號堤防(左岸),其河川圖籍為第 163、 164號計 2張;富源溪北崗堤防(左岸),其河川圖籍為第17、18、21、22號計 4張 及瑞美堤防(右岸),其河川圖籍為第37、40號計 2張等部分河段河川區域。 二、原台灣省政府68年12月18日府建水字第113938號函公告之秀姑巒溪河川圖籍第 163號 計 1張、本部99年 4月 8日經授水字第9920203510號公告之秀姑巒溪河川圖籍第 164 號計 1張、89年 9月15日經水利字第89888575號公告之富源溪河川圖籍第21號計 1張 、94年 8月9 日經授水字第9420212790號公告之富源溪河川圖籍第17、22號計2 張、 98年 1月17日經授水字第9820200420號公告之富源溪河川圖籍第18號計 1張、91年10 月25日經授水字第9120214510號公告之富源溪河川圖籍第40號計 1張、99年 4月 8日 經授水字第9920203510號公告之富源溪河川圖籍第37號計 1張等圖籍均作廢。 三、本公告圖籍存花蓮縣政府及本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備閱。 四、公告劃入河川區域內之公私有土地,應依水利法及河川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限制使用; 前經劃入河川區域並於本次劃出之公私有土地解除河川區域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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