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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制定「浴缸」國家標準等三種;修訂「玻璃纖維強化塑膠連地板浴缸」國家標準等七
種;廢止「玻璃纖維強化塑膠浴缸」國家標準等十二種。
發文機關:經濟部
發文字號:經濟部 102.03.18. 經授標字第10220050180號
發文日期:民國102年3月18日 主旨:制定「浴缸」國家標準等三種;修訂「玻璃纖維強化塑膠連地板浴缸」國家標準等七 種;廢止「玻璃纖維強化塑膠浴缸」國家標準等十二種。 依據:國家標準制定辦法第十四條及第十六條。 公告事項: 一、制定國家標準三種(如目錄)。 二、修訂國家標準七種(如目錄)。 三、廢止國家標準十二種(如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