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正核釋「罕見疾病醫療照護費用補助辦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三款所稱「確診疑似罕見疾病 之檢驗費用」之「罕見疾病國內確診檢驗項目及費用」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發文字號:衛生福利部 107.06.01. 衛授國字第1070401262號令
    發文日期:民國107年6月1日
    修正核釋「罕見疾病醫療照護費用補助辦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三款所稱「確診疑似罕見疾病 之檢驗費用」之「罕見疾病國內確診檢驗項目及費用」,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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