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財團法人法第九條訂定「交通業務全國性財團法人設立捐助財產最低總額及現金總額比率 規定」 發文機關:交通部
    發文字號:交通部 108.01.23. 交法字第10850009691號令
    發文日期:民國108年1月23日
    依財團法人法第九條訂定「交通業務全國性財團法人設立捐助財產最低總額及現金總額比率 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二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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