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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溫儲藏倉庫之冷凍櫃內外設置通風、排出及照明設備疑義
發文機關:內政部消防署
發文字號:內政部消防署 108.03.25. 消署危字第1080003034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108年3月25日
主旨:所詢低溫儲藏倉庫之冷凍櫃內外設置通風、排出及照明設備疑義 1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貴公司 108年 3月15日 ( 108)評安字第000315號函辦理。
二、查本署 102年 3月 6日消署危字第1020003897號函釋,係就冷凍櫃放置於建築物內儲
存公共危險物品者,說明該室內儲存場所(建築物部分)應設置通風及排出設備,至
冷凍櫃部分「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
管理辦法)並無應檢討設置通風及排出設備規定,先予敘明。
三、為避免設置冷凍櫃之室內儲存場所易燃性液體洩漏造成可燃性蒸氣蓄積,另貨品出入
儲存場所亦有照明需求,該室內儲存場所仍需依管理辦法第21條第13款規定檢討設置
通風、排出及照明等安全設施(備),不宜以未留有足夠空間為由免除設置。
四、本案事涉個案現場實質認定,仍請逕洽當地消防機關辦理後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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