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機關(構)檢核已推薦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之人員是否仍符 合原推薦之資格條件及相關公開資訊之正確性與完整性 發文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發文字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8.06.24. 工程企字第1080100550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108年6月24日
    主旨:請貴機關(構)檢核已推薦於本會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之人員是否仍符合原推薦 之資格條件及相關公開資訊之正確性與完整性,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基於各機關遴選專家學者擔任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需考量品德操守、相關專業經驗等 ,為提升資料庫之公正、專業及公信力,實宜適時檢討資料庫內之專家學者名單。 二、本會為強化評選委員與採購案相關專門知識的連結,各機關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公開採 購評選委員名單時,自 108年 7月 1日起須一併揭露其學經歷,供各界檢視是否具有 與採購案相關專門知識。 三、為避免前述揭露學經歷資料有不正確或空白情形,請各推薦機關(構)就所推薦之專 家學者資料重新檢視,若有異動或更正需要,請依「專家學者建議名單資料庫建置及 除名作業要點」(下稱作業要點)第 6點第 2款由推薦機關(構)上網即時更正或補 充之。 四、另上開專家學者經貴機關(構)審酌查證,若有不適任、不願繼續推薦或已辭世之情 形,請依作業要點第 7點第 2款通知本會撤回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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