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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詢 VoiceTube網站利用 Youtube網站影片之行為
發文機關: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發文字號: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108.10.21. 電子郵件第1081021b號
發文日期:民國108年10月21日
一、所詢 VoiceTube網站利用 Youtube網站影片之行為,說明如下:
(一)若 VoiceTube網站如從 Youtube網站下載影片,將會涉及著作權法中的「重製」行
為,後續將影片放於自己的網站則涉及著作權法中的「公開傳輸」行為,「重製權
」及「公開傳輸權」皆為著作財產權人專有之權利,除了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
65條合理使用的規定外,應徵得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或授權,否則即有可能構成著
作財產權之侵害,而要負民、刑事責任。
(二) VoiceTube網站如僅以「超連結」之方式連結 Youtube,而由使用者自行點選連結
後直接開啟該等網站瀏覽、收聽,因此時未將Youtube 影片重製在自己的網頁,則
不會涉及著作的「重製」及「公開傳輸」行為,無須取得著作權人之同意或授權。
但若行為人明知該連結或嵌入之網站有侵害著作權之情事,而仍透過超連結的方式
提供給公眾,則有可能成為侵權者的共犯或幫助犯,而須負相關之民、刑事責任。
二、由於著作權係屬私權,在上述個案中,須視利用人如何利用著作之情形而定,故對於利
用著作有無構成合理使用或構成侵害等問題,如有爭議,應由著作財產權人依法提起告
訴後,由司法機關於具體個案事實調查證據認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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