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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廠商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線上繳納押標金者,機關開標時審查
廠商繳納押標金之方式
發文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發文字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08.12.27. 工程企字第1080031564號
發文日期:民國108年12月27日
主旨:有關廠商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線上繳納押標金者,機關開標
時審查廠商繳納押標金之方式,詳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轄)機關。
說明:
一、「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下稱本服務)業於 108年 7月 1日上線啟用,提供廠商於
政府電子採購網線上即時繳納押標金,及機關開標時線上查詢與審查廠商繳納押標金
情形之功能(詳本會 108年 6月11日工程企字第1080100518號函,公開於本會網站)
。
二、廠商利用本服務線上即時繳納押標金成功後,機關可登入政府電子採購網,利用「政
府採購>開標管理>押標金作業>已繳納押標金查詢」功能,查詢廠商線上繳納押標
金成功紀錄。
三、本服務目前介接平台之一係台灣票據交換所提供之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eFCS)
,台灣票據交換所另以 108年12月13日台票總字第1080004606號函(公開於本會網站
)確認廠商利用本服務經由eFCS繳納押標金者,系統顯示交易成功時,該款項已確實
入帳,爰針對部分銀行於本服務交易隔日才會提供機關對帳資訊者,當廠商有於開標
當日線上繳納押標金之情形時,機關開標時仍可依說明二辦理審查。
四、針對中央機關收受押標金之帳戶多為中央銀行「國庫存款戶」之情形,本會已辦理本
服務與中央銀行系統介接事宜,刻正測試中,將於完成後通知各機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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