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子遊戲機內有多種類型遊戲之評鑑分類 發文機關:經濟部
    發文字號:經濟部 108.12.09. 經商字第10802364130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108年12月9日
    一、依來函案附照片機具外觀設計及螢幕顯示內容,繫案機具符合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 4 條之電子遊戲機定義,先為敘明。 二、參照歷次電子遊戲機評鑑會議中評鑑委員之評鑑分類意見,電子遊戲機內有多種類型之 遊戲者,倘其中包含至少一種評鑑分類為娛樂類之遊戲(例如撲克牌遊戲)或益智類之 遊戲(例如格鬥遊戲)時,該機具評鑑結果即為娛樂類或益智類電子遊戲機。例如第 1 99次「奇妙樂園(WONDER TOUCH)」、第 198次「夢想樂園( DREAM TOUCH)」、第10 9 次「閃亮三合一」及第 101次「歡樂六合一」,皆因含有評鑑分類為益智類之遊戲, 而經評鑑為益智類電子遊戲機。 三、查本部評鑑通過電子遊戲機名錄,並無來函所述繫案機具名稱「DONGMAN YOU XI」評鑑 通過資料。次查來函說明,繫案機具內可選擇之遊戲種類,共分為 6大項(過關、格鬥 、益智、競速、射擊、運動),與歷次評鑑通過機具尚有不同,應屬未經評鑑電子遊戲 機;又因歷次評鑑會議皆將「格鬥類」遊戲機具評鑑分類為「益智類電子遊戲機」(例 如第 292次「鐵拳」),僅能擺放於領有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之場所營業,爰繫案 機具之遊戲種類包括評鑑分類為益智類之格鬥遊戲,依前開評鑑分類意見,應屬電子遊 戲機,惟仍應由評鑑委員個案事實審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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