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檢附「獎勵案建議簽辦自行迴避執行疑義說明」及「考績委員會自行迴避實務執行疑義說明 」 發文機關:司法院秘書長
    發文字號:司法院秘書長 109.02.12. 秘台政一字第1090003446號
    發文日期:民國109年2月12日
    主旨:檢附「獎勵案建議簽辦自行迴避執行疑義說明」及「考績委員會自行迴避實務執行疑 義說明」各乙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法務部 109年 2月 7日法廉字第 10905000510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其附件電子 檔)。 二、本院秘書長 108年11月18日秘台政一字第1080030856號函說明二所述本法第 2條所定 公職人員於涉及本人或關係人考績及獎懲案等人事措施之簽辦、審核及准駁或參與相 關會議,均應自行迴避。 前開函示有關獎懲案之簽辦程序,與旨揭「獎勵案建議簽辦自行迴避執行疑義說明」 項次一說明(二)不符部分,停止適用。 附件:法務部函 中華民國 109年 2月 7日 法廉字第 10905000510號 主旨:檢附「獎勵案建議簽辦自行迴避執行疑義說明」及「考績委員會自行迴避實務執行疑 義說明」各乙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本部 109年 1月 2日「公職人員獎勵案件及獎勵金發放涉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 法適用之研商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本部 108年11月13日法授廉利字第 10805008720號函說明一所述本法第 2條所定公職 人員於涉及本人或關係人考績及獎懲案等人事措施之簽辦、審核及准駁或參與相關會 議,均應自行迴避。前開函示有關獎懲案之簽辦程序,與旨揭「獎勵案建議簽辦自行 迴避執行疑義說明」項次一說明(二)不符部分,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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