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部77年3月4日台財融字第770757088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發文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字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0.06.07. 金管保綜字第11004919002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110年6月7日
    主旨:財政部77年3月4日台財融字第 770757088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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