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詢「交通部台中港務局出租–中龍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承租–台中港工業 專業區( I)投資興建暨營運一貫作業鋼廠第二期建廠之土地租賃契約」 案增租疑義 發文機關:財政部
    發文字號:財政部 110.08.06. 台財促字第11025520090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110年8月6日
    主旨:所詢「交通部台中港務局出租–中龍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承租–台中 港工業專業區( I)投資興建暨營運一貫作業鋼廠第二期建廠之土 地租賃契約」案(下稱本案)增租疑義,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部推動促參司案陳貴部所屬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務分公 司110年8月4日中港業字第1102122602號函辦理。 二、旨揭疑義回復如下: (一)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 13條第1項所稱公共建設所需用地 ,指經主辦機關核定之公共建設整體計畫所需用地,含公共建 設、附屬設施及其附屬事業所需用地,合先敘明。 (二)本案規劃增租再生水廠用地,俾使用再生水以符環評承諾,若 確屬原核定公共建設整體計畫內涵,且符合公共建設興辦目的 ,同意增租用地尚無限制,惟請依投資契約約定辦理契約變更 事宜,並依規定收取土地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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