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臺北市政府受理行義路溫泉開發許可案相關作業流程」都市計畫 公告實施後都審核定程序一案 發文機關: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字號:臺北市政府110.12.20.北市都規字第1103102518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110年12月20日
    主旨:有關「臺北市政府受理行義路溫泉開發許可案相關作業流程」都市 計畫公告實施後都審核定程序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府都市發展局 110年11月18日北市都規字第1103100128號函送 110 年11月 5日「研商行義路溫泉產業特定專用區都市計畫變更推 動事宜」會議紀錄續辦。 二、查本局前以 103年 4月10日北市都規字第 10332000800號函檢送旨 揭作業流程,該流程規定行義路開發申請案須於主要計畫及細部計 畫公告後次日起30日內,申請都審核定。為利個案申請人於都市計 畫公告後辦理相關作業,經本局以前開會議釐清,針對該作業流程 涉及都市設計審議申請核備之程序及內容,補充說明如下: (一)都市計畫公告實施後30日內,向本局掛件申請都市設計審議 核定,並檢附線上申請書及都審核定前應辦理事項切結書( 檢附該切結書 1份供參考)。 (二)前揭應辦理事項皆完成後,於30日內檢附相關主管機關證明 文件向本局申請都市設計報告書核備。 三、前項作業流程請各業者依個案情形核實辦理。 正本:○○發展協會(臺北市北投區○○○路○○號)、○○股份有限公 司(臺北市北投區○○○路○○號)、○○有限公司(臺北市北投 區○○○路○○巷○○號)、○○有限公司(臺北市北投區○○○ 路○○巷○○號)、○○有限公司(臺北市北投區○○○路○○巷 ○○號)、○○有限公司(臺北市北投區○○○路○○號)、○○ 有限公司(臺北市北投區○○○路○○巷○○號)、○○股份有限 公司(臺北市松山區○○○路○○段○○號○○樓)、○○有限公 司(臺北市北投區○○○路○○號)、○○有限公司(臺北市北投 區○○○路○○巷○○號)、○○有限公司(臺北市北投區○○○ 路○○巷○○號)、○○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市北投區○○○路○ ○號)、○○溫泉會館(臺北市北投區○○○路○○巷○○號)、 ○○有限公司(臺北市北投區○○○路○○號)、○○有限公司( 臺北市北投區○○○路○○號)、○○有限公司(臺北市北投區○ ○○路○○號)、○○有限公司(臺北市北投區○○○路○○號) 副本:○○有限公司(含附件)(臺北市大安區○○○路○○號○○樓之 ○○)、○○○建築師事務所(含附件)(臺北市大安區○○○路 ○○段○○號○○樓之○○)、○○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 ○有限公司(含附件)(臺北市內湖區○○○路○○巷○○號○○ 樓)、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含附件)、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含 附件)、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含附件)、財政部國有 財產署(含附件)、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含附件)、臺北市政 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設計科(含附件)、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 測量科(含附件)、臺北市政府法務局(請協助刊登臺北市法規查 詢系統)(含附件)、臺北市政府秘書處(請刊登本府公報) 抄本: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