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釋「公文程式條例」規範公文書目的等疑義一案 發文機關:行政院
    發文字號:行政院 108.11.14. 院臺綜字第1080037772號
    發文日期:民國108年11月14日
    主旨:請釋「公文程式條例」規範公文書目的等疑義一案 說明:「公文程式條例」為規範機關公文程式之法律,其規範內容包括公 文程式之類別、公文之蓋印簽署、公文應載事項、公文書寫格式及 公文文字之使用原則等。依該條例第 8條規定,公文文字應簡淺明 確;另有關公文文字應簡淺明確之要求,「文書處理手冊」第16點 訂有明文,其作業要求包括正確、清晰、簡明、迅速、整潔、一致 及完整。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