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釋有關「行政執行命令電子公文交換作業」改採批次發文,是否符合公 文程式一案 發文機關:行政院
    發文字號:行政院 106.07.10. 院臺綜字第1060020379號
    發文日期:民國106年7月10日
    主旨:請釋有關「行政執行命令電子公文交換作業」改採批次發文,是否 符合公文程式一案 說明:機關公文依公文程式條例第3條第5項及機關公文電子交換作業辦法 第 5條規定,以電子交換行之者,得不蓋用印信或簽署。又「文書 處理手冊」第10點規定,以電子文件行之者,得不蓋用印信或章戳 ,並應附加電子簽章;第 40點第6款規定,附件以不蓋用印信為原 則,但有規定須蓋用印信者,依其規定。貴部行政執行署規劃「行 政執行命令電子公文交換作業」改採批次發文,將執行命令以 PDF 檔之附件形式隨同電子公文傳送,依上開規定,該電子公文得不蓋 用機關印信,並應附加電子簽章,而該附件之執行命令係附隨電子 公文傳送,為電子公文之一部分,無須另附加電子簽章,爰該附件 無機關印信及電子簽章,與上開相關規定尚無不符。另鑑於行政執 行命令以電子公文方式送達金融機構相關作業,係依「法務部行政 執行署各分署執行命令電子公文送達收受實施要點」辦理,該實施 要點是否須配合旨揭作業修正,改採批次發文方式,為求周延,併 請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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