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限公司準用公司法第84條清算人處分公司財產疑義 發文機關:經濟部
    發文字號:經濟部 110.08.25. 經商字第11000069610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110年8月25日
    個案如有「將公司營業包括資產負債轉讓於他人」之情事時,應依公司法 第113條準用84條第2項但書規定辦理,又所詢有限公司倘無營業並將唯一 資產轉讓於他人,對股東之影響實與前開規定情形無異,爰應取得全體股 東之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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