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86年6月12日台財保字第861791173號函及86年5月27日台財保字第8 62395379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發文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字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1.05.04. 金管保綜字第1110491849號函發文日期:民國111年5月4日 主旨:財政部 86年6月12日台財保字第861791173號函及86年5月27日台財 保字第862395379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