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八十七年八月二十六日(八七)台財證( 二)第0二一八八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發文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文字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1.08.03. 金管證券字第11103829811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111年8月3日
    主旨: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八十七年八月二十六日(八七)台 財證(二)第0二一八八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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