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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 110年12月17日修正公布「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及111年5月23日修
正發布「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修正「稅捐稽徵法」、「所得稅法」、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遺產及贈與稅法」、「土地稅法」、
「房屋稅條例」、「契稅條例」相關釋示函令;並廢止本部 56年3月31日
台財稅發第2818號等函令
發文機關:財政部
發文字號:財政部 111.09.22. 台財稅字第11104644600號令
發文日期:民國111年9月22日
配合 110年12月17日修正公布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及111年5月23日修正發
布同法施行細則,修正稅捐稽徵法、所得稅法、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
法、遺產及贈與稅法、土地稅法、房屋稅條例及契稅條例相關釋示函令如
附表(附修正對照表);廢止本部 56年3月31日台財稅發第2818號令、69
年10月13日台財稅第38482號函、73年10月11日台財稅第61140號函、74年
8月20日台財稅第20795號函、79年5月18日台財稅第790105915號函、79年
9月21日台財稅第790309219號函、82年1月5日台財稅第811688010號函、8
4年4月20日台財稅第 840191559號函、85年6月19日台財稅第850316864號
函、85年8月7日台財稅第850402493號函、88年4月22日台財稅第88190919
7號函、90年12月25日台財稅字第0900457436號函、97年7月18日台財稅字
第09700298720號函、98年10月22日台財稅字第09800428310號函、103年1
1月7日台財稅字第10304589140號令、104年3月25日台財稅字第103040441
80號令、104年6月11日台財稅字第 10404512780號令、108年9月16日台財
稅字第10804608700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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