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但書適用範圍」,並自中華民國一百 十一年十月一日生效 發文機關:勞動部
    發文字號:勞動部 111.09.30. 勞動條3字第1110140924號公告
    發文日期:民國111年9月30日
    主旨: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但書適用範圍」,並自中華民 國一百十一年十月一日生效。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修正「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但書適用範圍」如附表。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