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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22日施行,各行政規則內
容涉及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所屬機關之權限業務規定未及配合修正者,
自112年8月22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環境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
發文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發文字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112.08.17. 環署法字第1121100502號令
發文日期:民國112年8月17日 環境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施行,各行政規則內容涉及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所屬機關之權限業務規 定未及配合修正者,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環 境部及所屬機關(構)承接辦理。